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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共 236筆資料,第 8/8頁, 筆
序號 | 標題 | 最後異動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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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新取得自住房屋,記得申請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 | |
212. | 購買房屋申報契稅同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即可免再申報房屋使用情形 | |
213. | 房屋贈與配偶或子女,即使符合贈與稅免稅規定,仍應報繳契稅 | |
214. | 中途變更起造人是否應申報契稅? | |
215. | 向法院標購拍賣取得之房屋應於30日內申報契稅,以免受罰 | |
216. | 民眾購買房屋申報契稅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即可免再申報房屋使用情形 | |
217. | 房屋經法院判決確定,勝訴之當事人得代敗訴之當事人申報及繳納契稅 | |
218. | 建築物在建造完成前中途變更起造人,請記得於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 |
219. | 合建分屋地主應就分得之房屋報繳契稅 | |
220. | 移轉未保存登記房屋仍應申報繳納契稅 | |
221. | 撤銷契稅申報案件應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 | |
222. | 契稅申報期間之規定 | |
223. | 購買預售屋,應於取得使用執照時報繳契稅 | |
224. | 信託關係人間移轉所有權不課徵契稅 | |
225. | 辦理契稅申報後原則上不得由單方申請撤銷 | |
226. | 配偶之間相互贈與建物,記得報繳契稅 | |
227. | 建築物在建造完成前中途變更起造人,請記得於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 |
228. | 撤銷契稅申報案件應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 | |
229. | 購買法拍屋仍應申報契稅 | |
230. | 房屋增設電梯於辦理移轉時仍須計入課徵契稅 | |
231. | 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申報契稅免徵印花稅 | |
232. | 撤銷契稅仍須契約雙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報。 | |
233. | 民眾申報契稅請多加利用「契稅申報書附聯」申報房屋使用情形 | |
234. | 個人所得稅申報季節即將來臨,前年度若有出售房屋,原所有人可向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核定契價證明書」作為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之依據! | |
235. | 撤銷契稅申報案件應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 | |
236. | 未辦保存登記房屋辦理契稅移轉申報,免貼印花稅票 |
共 236筆資料,第 8/8頁,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