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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交易請記得向國稅局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地合一所得稅新制已於105年1月1日起實施,民眾移轉土地及房屋後,要記得於期限內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出售房地除了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外,如果該筆房地是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是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都屬房地交易所得稅課徵範圍,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機關申報。
        如想進一步了解相關訊息,可就近向各區國稅分局或稽徵所洽詢,也可利用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相關事宜。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08-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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