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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無論自用或出租均可適用特別稅率

(臺中訊) 凡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並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證明文件者,無論自用或出租興辦工業人使用,均得適用工業用地特別稅率10‰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指出,一般用地地價稅基本稅率為10 ‰,但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時,適用累進稅率逐級跳升,最高稅率可達55 ‰,而工業用地特別稅率為10 ‰,採不累進稅率,是值得工業用地持有人把握的租稅優惠。民眾若擁有工業用地符合規定使用,可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適用10 ‰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若超過期限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敬請把握時效儘快申請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以減輕負擔。

        對於地價稅之核課如仍有疑義,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相關規定,或就近至該局所屬各分局服務櫃台洽詢,亦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05-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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