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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有重、溢繳稅款者,地方稅務局主動辦理退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各地方稅即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經電腦銷號後,發現有重、溢繳稅款者,該局會主動辦理退稅,但會先抵繳其積欠,並於扣抵後通知納稅義務人。
該局表示,稽徵機關於辦理退稅作業時,會先查核受退稅人是否尚有欠稅,如查明有欠稅,即依規定辦理抵欠作業,於扣抵後,尚有餘額者則併同退稅支票,以雙掛號郵寄納稅義務人。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退稅專戶公庫支票有效兌領期限為自該支票發票日起算1年內,請受退稅人於接獲稽徵機關核發之退稅支票時,儘速至金融機構辦理兌領。民眾如有疑義,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04-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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