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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稅務人員退休協會

37筆資料,第 1/2頁,

序號 標題 最後異動日其/最後異動日期
1. 有關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定期退撫給與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2. 111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
3. 本局為增進員工福利至以下特約商店享有折扣優惠
4. 110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
5. 109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
6. 108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
7. 關懷退休照護活動-臺中市政府協助「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辦理臺中市退休公務人員參與第三階段共同訴訟收件服務
8. 轉知-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各項訓練助理輔導員實施要點及報名表各一份,請轉知退休公務人員踴躍報名。
9.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及第78條所定「私立學校」及「醫療促進方案或計畫之山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之範圍,業公告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10. 關懷退休照護活動-協助「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辦理臺中市退休公務人員參與第二階段共同訴訟收件服務
11.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自民國107年7月1日施行後,「原公務人員退休法之月撫慰金」、「原公務人員撫卹法之年撫卹金」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退撫給與」領受人,如因相關法定事由喪失及停止領受權利時之發放原則及其相關事宜,請查照。
12. 轉知「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07年6月26日10743951481號令訂定發布
13. 107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07年6月15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438461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請查照。
14. 為應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自民國107年7月1日施行,考量退休(職)公(政)務人員辦理優惠存款相關規定已作修正,銓敘部製作說明文件,請查照。
15. 轉知臺中市政府業完成退撫給與專戶代付約定及開戶事宜,請查照。
16. 轉知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07年3月21日修正發布
17. 轉知「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7年3月21日訂定發布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
18.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於民國107年3月21日訂定發布,請查照
19. 轉知為因應民國107年度公務人員待遇調整,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4條規定訂定之「各職等技術或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標準表」及「各類人員技術或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標準表」應配合修正,並溯自107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20. 轉知有關銓敘部補充說明「曾任社團專職人員年資併公職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者重新核定注意事項」貳之三、(一)年資採計原則,請查照
21. 轉知為利各相關機關對具有社團專職年資之退休公務人員,執行重行核計退離給與發給事宜,銓敘部擬具「曾任社團專職人員年資併公職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者重新核定注意事項」,供各相關機關參考,請查照。
22. 轉知臺中市政府為照顧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員工眷屬及公教退休人員身心健康,於本(107)年度計與本市45家醫院簽訂特約醫院合約
23. 轉知新制退撫給與支領紀錄查詢系統業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正式上線,請多加利用
24.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三節慰問金常見問答集」1份
25.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業經總統於民國106年8月9日制定公布
26. 轉知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發給對象,倘涉及依法受剝奪或減少退離給與者,發放事宜補充說明一案
27. 轉知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提供之「公教人員退撫制度改革網路流傳資訊澄清說明」1份,請查照。
28. 轉知行政院修正之「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常見問答集」1份,請查照。
29. 轉知行政院修正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規定
30.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常見問答集」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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