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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繳稅

使用信用卡繳納稅款、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及保證金。

一、適用範圍:
(一)申報自繳稅款: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印花稅採網際網路申報彙總繳納及開立繳款書自繳稅款。
(二)查(核)定開徵稅款(含已移送強制執行者):房屋稅、地價稅、汽機車使用牌照稅 (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
(三)違章罰鍰(含已移送強制執行者):房屋稅、地價稅、汽機車使用牌照稅 (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
(四)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均含已移送強制執行者):房屋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
(五)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前項各款之分期繳納案件,不適用。但免加計利息或稽徵機關已預為核算加計利息金額之分期案件,不在此限。

二、適用期間:
(一)前點第一項第一款之申報自繳稅款:除印花稅採網際網路申報彙總繳納自繳稅款為法定(或依法展延)申報期間屆滿後三日二十四時外,餘為繳納/法定(或依法展延) 申報期間屆滿/截止日當日二十四時。
(二)前點第一項第二款(娛樂稅除外)至第五款之查(核)定開徵稅款、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及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三日二十四時。但前點第一項第二款房屋稅、地價稅及汽機車使用牌照稅(已歸戶案件除外)之查(核)定開徵稅款,逾繳納期間且未經分期繳納者,併同應加徵之滯納金,為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三十日二十四時(僅得透過網際網路輸入信用卡及繳納相關資料)。
(三)前點第一項第二款之娛樂稅查核定開徵稅款為繳納期間屆滿當日二十四時。
(四)前點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查(核)定開徵稅款、罰鍰及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已移送強制執行者,為「代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滯納稅款及財務罰鍰繳款書」繳納截止日當日二十四時,不適用前二款規定。

三、繳納方式:
(一)進入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點選「線上繳稅」,再依畫面指示輸入相關資料完成繳稅。

(二)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以自然人/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FidO)登入,資料核對無誤可點選電子繳稅自動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 ,並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期別代號」、「識別碼」資料,再依畫面指示輸入相關資料完成繳稅。

(三)以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QR-Code,自動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並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期別代號」、「識別碼」資料,再依畫面指示輸入相關資料完成繳稅。

(四)下載行動支付繳稅業者之APP,完成註冊及各項申請作業後,掃描繳款書上的QR Code後,系統會自動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期別代號等資料,檢核無誤後, 依畫面操作並選擇以信用卡繳納稅款。
已上線行動支付繳稅業者可至財政部財稅入口網查詢,相關申請流程及操作方式可至上述行動支付業者或銀行網站查詢。

(五)使用電話語音412-1366,電話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加02或04,國外地區請加撥國碼+886-2(或4),以上電話服務代碼166#,再依語音說明輸入相關資料完成繳稅。

四、適用對象:除申報自繳稅款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持有信用卡繳稅外,餘不限本人名義信用卡。

五、繳納證明:可於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查詢繳稅紀錄。自108年起因應節能減碳政策,不再主動寄發繳納證明,如有需要繳納證明可以隨時利用電腦或行動裝置以下列方式申請 (申請方式詳見網站說明):
(一)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
(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
(三)本局官網:https://www.tax.taichung.gov.tw

六、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七、注意事項:授權繳稅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提醒您!
為免誤觸釣魚或詐騙網站,透過網路繳稅,請直接點選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或手機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網址繳稅。如運用Google、Yahoo等瀏覽器搜尋「財政部繳稅網」、「線上繳稅」等關鍵字,請務必再次確認網址是否相同。另搜尋引擎置頂列,倘出現繳稅網站之廣告或跳出類似視窗,請勿點擊,以免權益受損。 您如有繳稅任合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3
  • 發布日期: 2016-03-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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