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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欠繳稅金或罰鍰可不可以用土地或其他實物來抵繳其欠稅或罰鍰?

依現行稅法的規定,只有遺產及贈與稅准以課徵標的物或其他易於變價或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其他各稅尚無適用。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4
  • 發布日期: 2017-03-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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