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常見稅務問題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常見稅務問題

13筆資料,第 1/1頁,

序號 標題 最後異動日
1. 已完稅之交通工具,因故毀損不堪使用時,是否可以退還未使用日數牌照稅?
2. 汽車、機車已損壞或不堪使用時,應辦理什麼手續?
3. 交通工具辦理過戶,是否須繳清使用牌照稅及罰鍰?
4. 已經辦理過戶之車輛如發生報廢、繳銷、註銷、報停等手續致有溢繳使用牌照稅應由何人辦理退稅?
5. 車輛已廢棄多年沒用,為何每年都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6. 車輛被竊遺失,應如何辦理?
7. 我接到牌照稅的罰鍰裁處書,我的本稅已經繳掉了,也被罰滯納金,為什麼要再被處罰鍰?
8. 我的車子停放在巷子裏沒有開在馬路上,為什麼要被處罰?
9. 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怎麼有的僅處罰滯納金,有的處罰1或2倍以下之罰鍰?
10. 為何至監理站驗車時被告知無欠繳費用,嗣後卻收到使用牌照稅罰鍰繳款書?
11.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是否可免徵使用牌照稅?
12. 車輛若有移轉予他人或不堪使用等情形,是否須向監理單位辦理車籍異動或報廢等相關手續?
13. 牌照稅與汽車燃料費性質相同嗎?

13筆資料,第 1/1頁,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