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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名下屋,自住不併計3戶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11211日起,民法法定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民眾原有未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之房屋,可重新檢視是否因此變成符合適用要件,儘速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以節省荷包。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若同時符合無出租,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以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要件,即可申請按自住住家用1.2%稅率課徵房屋稅,而從11211日起,法定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為18歲,由於成年人所有房屋即可單獨計算自住住家戶數,不須再與父母合併計算受全國3戶以內之限制。剛好有子女滿18歲,名下房屋當初又因3戶限制而適用較高稅率者,讓權利睡著嘍。

該局另外提醒民眾,房屋稅係按月課徵,並依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計算,年滿18歲的民眾如持有前述符合自住要件之房屋,趕快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按稅率1.2%課徵房屋稅,以維護自身權益。當月15日以前申請,只要符合要件,當月即可開始按新稅率計課。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也可以上網至該局網址https://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3-23
  • 發布日期: 2023-03-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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