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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加蓋棚架,是否要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常有民眾在自家頂樓或一樓加蓋棚架,但都會有疑慮是否會增加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的簡陋棚架,若沒有門窗或牆壁,只是供遮陽、防雨,未作其他目的使用,可免予課徵房屋稅。但常見將頂樓棚架封閉變成室內空間,或是在一樓房屋前後搭建棚架做為車庫或曬衣等使用,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屋頂搭建只是供遮陽防雨的簡陋棚架,未作其他目的使用者,因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了減輕納稅務人負不必課徵房屋稅。

 

至於搭建在房屋一樓的簡易棚架,因可供停車放置物品等使用,仍應課徵房屋稅。但符合下列情形達3以上者,為簡陋房屋,可申請折減房屋稅:1.度未達2.5公尺2.天花板(骨造、鋼鐵造、木、石、磚造及土、竹之房屋)3.板為泥、石灰三合土或水泥地。4.無窗戶或窗戶為水泥框窗。5.無衛生設備。6.內牆或內牆為粗造紅磚面(牆面積超過全部面積二分之一者,視為有內牆)7.牆壁。

 

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2-21
  • 發布日期: 2022-12-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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