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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CC以上機車辦理過戶異動時,請記得至稅務局服務櫃台查欠補單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重型機車所有人至監理機關辦理新領、重領、過戶或其他異動時,需先繳清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所積欠的使用牌照稅、燃料費及違規罰鍰等始可辦理,所以辦理車輛異動相關業務時,請記得到各監理站由稅務局駐點的櫃台,開立使用牌照稅及違章欠稅繳款書先行繳納。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需繳納使用牌照稅的「重型機車」係指汽缸總排氣量151CC以上的機車,但150CC以下機車車主無需繳納使用牌照稅,僅需繳納燃料使用費。因此,重型機車要視排氣量不同,區分是否要繳稅。該局提醒若有逾期未完稅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時,除責令補稅外,將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處罰。因此,重型機車的車主們,若未收到繳款書,請主動向該局所屬各分局全功能櫃台、各監理站駐點的稅務局櫃台申請補發並儘速繳納。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處,歡迎撥打該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25
  • 發布日期: 2022-10-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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