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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契稅時,請同時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移轉過戶申報契稅時,請記得別忘了同時填寫申報書附聯,一併申辦該移轉後房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說明,住家用房屋稅率分為自住(1.2%)及非自住(1.5%),自住房屋係指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符合下列情形者:(一)房屋無出租使用(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新所有權人於取得房屋後,如供自住使用,契稅申報書附聯之房屋使用別請填載為自住使用;如超過3戶並擇定該房屋適用自住稅率者,應勾選放棄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有他處按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再次提醒,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善加利用契稅申報書附聯申辦房屋使用情形,可省去再次申報的時間及避免漏未申報的風險,以保障自身權益。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4-21
  • 發布日期: 2021-04-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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