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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使用牌照稅利用多元化方式繳納方便又迅速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110)年度使用牌照稅已於41日開徵,原繳納期間為11041日至430日,因應銀行業於430日調整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同年53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該局說明,為落實便民服務,繳稅方式多元化,納稅人可選擇自己最方便的方式繳納稅款;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直接線上查繳稅,或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除外),如稅額在3萬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OK4家連鎖超商繳納;還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辦理線上繳稅,或透過開辧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選擇以綁定之信用卡或金融卡繳納稅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有應課徵使用牌照稅之車輛尚未接獲繳款書者,可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倘逾期繳納,將依規定加計滯納金,最高可加計到應納稅額的15%請納稅義務人於規定期限內繳納,以免受罰

    如有任何問題,撥打0800-000321費電話,或04-225850001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4-14
  • 發布日期: 2021-04-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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