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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請依限繳納!

      (臺中訊)今年度使用牌照稅已於41日開徵,繳納期間原本至110430日,因應銀行430日調整勞動節補假1天,順延至53日。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記得在繳納期限前繳納,如果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將被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今年度使用牌照稅自56日起開始加徵滯納金,請民眾依限完納,以免逾期受罰。

      稅務局表示,為持續推廣e化繳稅服務,該局新增提供嗶嗶繳、LINE Pay Money、悠遊付及橘子支付等多家行動支付繳稅管道,民眾只需下載APP註冊成功,點擊繳稅功能並掃描(或手動輸入)繳款書三段式條碼,確認繳稅資訊後即可完成繳稅,無需支付手續費,相關註冊、繳費流程及注意事項可參考各家電支機構官網公告。

      該局特別說明,自56日起即無法以行動支付方式繳納,只能持繳款書至有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且會被加徵滯納金。如果尚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就近至各分局申請補發,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此外,稅額在 3 萬元以下者,也可於5523時前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之多媒體事務機(Kiosk)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納稅義務人如對繳稅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0800-000321或該局電話(04)22585000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4-12
  • 發布日期: 2021-04-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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