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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報廢,必需繳回牌照才算完成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報廢除將車體環保回收外,還要到監理機關繳回牌照,才算完成報廢手續。

  該局進一步說明,不堪使用的車輛將車體交由合法的環保回收廠商處理外,並請務必到監理機關辦理報廢及繳回2面牌照,才算完成車輛回收及報廢手續。若牌照未繳回,遭有心人士移用被查獲,會被處以全年度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罰則相當重,車主切勿疏忽。

  稅務局提醒民眾,使用牌照稅係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報廢車輛如果已繳納全年期稅額,將依監理機關提供的資料,主動退還未使用期間溢繳的稅款。民眾如仍有不瞭解的地方,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04-225850001轉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9-22
  • 發布日期: 2020-09-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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