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所有權人於售地後辦竣登記前死亡者,可由其全體繼承人會同買受人撤銷土地現值申報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後辦竣登記前死亡,要如何撤銷土地現值申報?

    地方稅務局說明,土地所有權人於申報土地現值後死亡,在未辦竣土地移轉登記及分割遺產前,得由其全體繼承人與買受人協議解除買賣契約,再檢具契約書、土地增值稅繳款書、除戶證明及繼承系統表等相關資料共同向所屬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撤銷土地現值申報,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並得一併申請退還。

    如想了解更多相關稅務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22585000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5-13
  • 發布日期: 2020-05-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588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