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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公共通行騎樓走廊地可申請減徵地價稅

    (臺中訊)民眾林先生詢問持有土地如為供公眾通行之騎樓走廊地,是否可向本局提出減徵地價稅之申請?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不是所有騎樓走廊均可申請減徵地價稅,只有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用地才可減徵地價稅。騎樓走廊地倘地上有建築改良物一層者,減徵1/2;二層者,減徵1/3;三層者,減徵1/4;四層以上者,減徵1/5。至於騎樓走廊之地上建築改良物層數之認定,是以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之記載為準。

    該局提醒民眾,持有土地如符合騎樓用地減徵要件者,請於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定可自當年度開始適用減徵地價稅,如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度適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2-26
  • 發布日期: 2019-12-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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