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張先生詢問,在自家果園旁蓋了一棟合法農舍,聽說不用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農舍亦屬於房屋稅課稅範圍,應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該局說明,農舍如果是供營業使用、住家使用或空置時,依實際使用面積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農舍如果符合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或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作農業使用之房屋,就可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申請免徵房屋稅。
有關地方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