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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應否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是以電梯係屬附著於房屋之設備,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應該依法課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房屋附設之電梯係供運送產品之用,為製造產品必須之設備。其用途係以製造產品過程中運送產品為限,與一般機器設備相同,其與電梯之設置足以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者有別,則准予免併入課徵房屋稅。提醒您!房屋如設置電梯,請將電梯依實際使用情形納入申報房屋稅籍,稽徵機關將依相關規定按住家用稅率、營業用稅率或核實予以免徵,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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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9-04
  • 發布日期: 2019-09-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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