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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地價稅是否不用再申請就可享受自住優惠稅率?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與房屋基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兩者適用條件及申請期限不相同,所以,房屋坐落基地之地價稅,一定要提出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後,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呼籲,為維護您的權益,如符合自用住宅規定,尚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請記得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922日)向土地所在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若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詢問,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10-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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