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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383筆資料,第 2/13頁,

序號 標題 最後異動日
31. 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車輛如需繼續使用,應辦理重新領牌
32. 愛車改設座架後,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罰很大!
33. 計程車遭註銷牌照者即喪失免稅資格
34. 身障者死亡後,免稅車輛仍供同戶籍二親等另一身障者使用,可申請接續免稅
35. 車輛買賣應確實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
36. 機車排氣量超過150cc才會有使用牌照稅!
37. 移用牌照被查獲,縱使已繳稅,仍將處以使用牌照稅全年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38. 車輛買賣未過戶,使用牌照稅及罰鍰仍先歸由原車主負擔。
39. 民眾檢舉車輛逃漏使用牌照稅,應提供明確事證!
40. 車主請留意,忘記驗車使用道路被查獲會受罰!
41. 車輛借他人使用未稅行駛仍以車主為處罰對象!
42. 車輛因逾期檢驗被註銷牌照行駛公共道路經查獲應補稅及處罰
43. 使用牌照稅和燃料使用費是不相同的喔!
44. 愛車定期檢驗別忘記 行駛道路沒煩惱
45. 車主死亡,繼承人應儘速辦理車輛過戶或報廢手續,以免補稅受罰最安心
46. 車輛遭侵占,經法院判決確定後,得以侵占人為課徵對象!
47. 機車超過150cc 記得繳納使用牌照稅
48. 151CC以上機車辦理過戶異動時,請記得至稅務局服務櫃台查欠補單
49. 欠稅車輛上路罰則有新規定,請儘速繳納以免被罰
50. 失竊車輛尋獲後,應辦理重新領牌後再使用,以免受罰
51. 車輛失竊了為何仍收到牌照稅繳款書
52. 身障者有駕照,車主須為本人才能免徵使用牌照稅
53. 身障停車證辦妥後仍要記得向車籍所在地稅務局提出免徵使用牌照稅申請
54. 未註銷牌照之欠稅車輛,當年度滯納期滿後未被查獲不罰!
55. 移用車輛號牌罰很大
56. 稅務局提醒您,車輛停放路邊亦屬於使用公共道路
57. 車輛回收仍應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牌照手續!
58. 車輛長期不使用或遭竊,需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異動手續,才不致被繼續課稅
59. 計程車經註銷牌照,使用公共道路將會受罰!
60. 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應依規定辦理變更手續,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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