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全功能服務櫃台 > 全功能服務櫃台作業項目應備證件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娛樂稅繳納證明


娛樂稅繳納證明
申請人    應備證件 作業方式 受理情形
代徵人 1. 負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 代徵人統一編號。
 
核發證明 全國跨區
代理人 1.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 代徵人統一編號。
3. 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4. 授權書或委任書(須有委任人簽名或蓋章)。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3-01
  • 發布日期: 2016-01-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7824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