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可以透過下列方式辦理:
一、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就近至本局8分局辦理。
二、本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 )線上申辦。
三、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本局「中稅e把照」APP。
四、攜帶身分證至本局視訊服務站辦理。
五、利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點選「房屋稅申辦」。
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課徵,如房屋有變更使用,應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所屬分局(處)申報使用情形變更,變更日期在變更月份15日以前,當月份適用變更後稅率;變更日期在16日以後,自次月適用變更後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