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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印載繳納截止日無誤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111)4月適逢上期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近日時有民眾來電詢問稅單上印載的繳納截止日期110506是否錯誤?

        地稅局特別說明,稅單上繳納截止日顯示110506代表1110506日數字後六碼,並無印製錯誤,請民眾務必依據稅單上印製資料輸入,千萬不要擅自更動輸入資料,才不會有繳納不成功問題。

        地稅局進一步說明,本年上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原自本年41日起至430(星期六)截止,繳納期間末日適逢例假日以及因應銀行業於52(星期一)勞動節補假,因此,截止日順延至同年53(星期二)。為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繳款截止日則開放至5624時前(代收稅款處請於營業時間內),惟54日至56日繳納者,雖不加徵滯納金,但仍屬逾期繳納案件,請民眾務必如期繳納。

        民眾倘仍有其他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4-22
  • 發布日期: 2022-04-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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