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保障納稅人權利,該局選派9名具法律、會計及稅務專業之資深同仁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稱納保官),居於超然獨立地位,提供民眾最即時適切服務,積極為民眾權利把關。
該局表示,日前有一名外籍留學生甲君,因所有車輛未繳納109年使用牌照稅復使用公共道路,經裁處罰鍰,甲君因不諳臺灣法令,而尋求納保官協助。納保官在瞭解案情後,調閱相關送達資料,查得稅單雖投遞至甲君所就讀學校遭退回後以公示方式送達,然經向該校確認甲君並非住校生,乃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詢其入出境紀錄及登記居留臺灣之住址,終獲證實甲君之實際住居所,並非公示送達處所,送達程序尚有未合,建議權責單位重審後,已撤銷罰鍰處分,甲君非常感謝納保官的積極協助,也讚許臺灣有如此完善的納保服務保障民眾權益。
該局特別提醒,稅捐爭議、申訴陳情或需要行政救濟諮詢時,均可尋求納保官協助。如有其他稅務問題,亦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