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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驗車,並不代表已繳納該車之使用牌照稅!

(臺中訊)常有民眾來電詢問,他的車子每年都有定期檢驗,為什麼還會欠繳使用牌照稅?
        地方稅務局表示,多數人誤以為只有繳清使用牌照稅的車輛,才能通過定期檢驗,實際上,車輛定期檢驗,是基於交通安全考量,現行法令並沒有強制規定車輛必須繳完使用牌照稅後才能參加檢驗,因此車輛雖已經完成檢驗,並不代表沒有欠繳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想瞭解是否欠繳使用牌照稅,請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查明,如逾期未繳稅,在滯納期滿後的次年度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須追繳本稅外,還會加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請車主注意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受罰。
        民眾如仍有疑義,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3-11
  • 發布日期: 2022-03-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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