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是對房屋所有人徵收的財產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如:電梯、油槽等)為課徵對象,亦包括無照違章建築房屋部分。房屋稅每年徵收1 次,於5月開徵,屬於定期開徵之底冊稅。本通報乃分析本市近2年6月底房屋稅應稅房屋之稅源情形,期透過本文提供決策參考,以利本局稅務工作之推動及各界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