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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3-臺中市房屋稅稅源分析

房屋稅是對房屋所有人徵收的財產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如:電梯、油槽等)為課徵對象,亦包括無照違章建築房屋部分。房屋稅每年徵收1 次,於5月開徵,屬於定期開徵之底冊稅。本通報乃分析本市近2年6月底房屋稅應稅房屋之稅源情形,期透過本文提供決策參考,以利本局稅務工作之推動及各界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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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5
  • 發布日期: 2021-10-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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