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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課徵期間為何?

房屋稅1年徵收1次,開徵期間固定在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繳納期間為1個月。課稅期間是前1年的7月1日起至當年6月30日止。另外,房屋稅繳款書於每年5月開徵前(約4月下旬),會寄發給納稅義務人。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4
  • 發布日期: 2021-09-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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